湖南省石门县委宣传部公函辱骂媒体人为狗日的
http://www.zgxsw.xin | 时间:2016-04-28 01:48 | 关注人次[ ] | 字体设置:

湖南省石门县委宣传部公函辱骂媒体人为狗日的

 

    我叫成德林,男,46岁,从1994年2月至今在湖南省长沙市从事媒体工作,老家湖南省石门县新关镇,2004年10月应聘到中国妇女报社,在湖南记者站协助工作并兼做记者。2008年12月13日,石门县委宣传部副部长贺新初(手机13487652001,办公电话0736一5330528)无故当众对我大肆辱骂诽谤,还利用分管新闻工作特权,于2009年3月底以县委宣传部名义,盖上县委宣传部公章,写下了《成德林——一条披着记者“羊皮”的狼》一文(以下简称《狼》文),向新闻出版总署、湖南省新闻出版局、中国妇女报社诬告我,用“成德林狗日的不是人”、“成德林不是东西,连猪狗不如”、“成德林这样的小人难道还算人吗?”、“成德林是瘟神”、“成德林犹如一条丧家之犬”、“成德林的眼光阴冷可怕,面貌令人可憎,让人第一眼见了,就觉得是个黄鼠狼,不是个好东西”、“成德林是一条咬人不放的疯狗”、 “成德林是个卑劣小人”等言语辱骂、中伤、诽谤我。

    新闻出版总署新闻报刊司接到举报后,责成中国妇女报社调查,调查结果证实,我没有任何违法违纪行为,贺新初属诬告,其行为严重损害了我的合法权益。

    2008年12月13日上午9时许,我在石门县火车站购票回长沙,火车站派出所教导员王明辉(手机13973610828)误认为我在了解他们派出所向出租车司机乱收费的问题,对我公开辱骂,还公然动手煽了我两耳光,驱赶我,粗暴扯掉了我的衣扣,不让我购票乘火车,还请来贺新初充当其帮凶,共同辱骂和诽谤我(我有录音为证)。

    贺新初当众对我大吼:“成德林,你这个假记者、贱东西,你在火车站非法采访,干尽了坏事,公安局早就要抓你的,现在我们宣传部和公安局就把你抓起来,(石门)县公安局陈(有万)局长早就向我了解过你,早就要抓你!”

    贺新初愤怒地斥责我说:“成德林,你算个什么东西,以揭露别人问题为名,到处搞诈骗,在石门县人民医院搞过诈骗,还在石门火车站诈骗了8万!”

贺新初威胁我说:“今天不和你讲道理,老子就和你黑七(吃)黑,把你打死在这里!”还放肆骂我:“对你这种王八杂种不讲道理!”

    贺新初还说:“你算个卵,老子认为你成德林尽是狗屁,是些鸡毛蒜皮的事!”“在石门,老子再发现你这里搞采访那里搞调查,就请几个黑社会(人)把你打死!”

    王明辉吩咐保安员为我钉他扯下的衣扣,贺新初用蔑视的口气说:“王教,给他钉卵!老子对付成德林的方法就是一顿打!”

    临近中午,贺新初对王明辉说:“成德林再在火车站非法采访,先把他抓起来,打一顿再说!”说完扬长而去。

    2008年12月20日和2009年3月3日,我就贺新初辱骂诽谤我的事两次书面反映给石门县委书记熊大顺。据石门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部长詹腊珍(手机13907362127)2009年4月27日告诉我:“纪委专门找了他(贺新初),他说要打你(成德林),纪委批评他,你作为国家工作人员,谁给你的这个权利!?他(贺新初)说,我为石门县委的形象,石门县人民的利益,你(纪委)就给我一个处分,乃至拘留我几天,我都认了!”

    詹腊珍还对我说:“你或多或少要做一些检讨,主要原因还是你以前到这些单位了解负面信息导致的,你如果不了解负面信息,也不存在(与贺新初)有摩擦。”(以詹腊珍录音为证)。

    贺新初如此对我,原来是我以前反映负面问题导致的,我恍然大悟。

    《狼》文从标题到正文充满了对我的仇恨,通篇谩骂、恶语中伤、言语粗俗,比泼妇骂街都不如,大泄私愤。党委宣传部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的宣传者和传播者,贺新初却反其道而行之,这与当今在全党开展的科学实践发展观活动严重不协调。

    我反映石门县的问题从未捏造事实,因为没有法律规定公民收集和发布新闻信息需要持有记者证。

    我应聘到中国妇女报后,认真学习政治,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努力提高舆论引导水平,加强职业道德修养,努力做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媒体人,不以新闻报道或者记者名义谋取不正当利益,工作成绩出色,报社领导对我十分满意。我出色完成了2008年1月5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妇联主席顾秀莲在湖南省双峰县参加的全国妇联“送温暖三下乡”活动以及2008年11月19日至21日全国妇联党组副书记、副主席、书记处书记陈秀榕来湖南调研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新闻报道任务,分别受到了全国妇联副主席陈秀榕、全国妇联宣传部副部长张小媛、中国妇女报副总编辑孙钱斌等同志表扬与肯定。自1994年2月在新闻媒体工作以来,我从未因违法违纪被投诉过或受到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党委宣传部任何处分;也从未以中国妇女报记者身份在老家石门采访过。

    《宪法》第27条、第38条、第41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要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介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副教授周泽曾发表看法说:新闻报道源于公民的言论自由,除非被剥夺了政治权利,言论自由对每个公民都是平等的,任何人都可以报道新闻,发表评论,并不只是持有记者证的人才可以报道新闻或发表评论,只不过正式记者可能多一点便利而已,但这种便利并不是特权。采访报道是一种公民权利,而不是公权利,对公民而言,只要法律没有禁止的就是合法的。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140条、第143条规定,对批评、检举、控告进行阻挠、压制,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批评人、检举人、控告人、证人及其他人员打击报复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对 侮辱、诽谤他人等侵犯他人人身权利的,分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或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或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我现强烈请求有关部门为我主持公道,对贺新初涉嫌违法违纪问题作出公正处理。

    请全国广大读者和网友予以监督,真诚希望得到读者和网友的支持 。

                                        2009年6月27日写于北京

    电话:0731一86620175  13907311744    邮箱:13907311744@139.com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专题报道
习近平中国新发展理念
苍溪县孙坪村党员测评纪实
苍溪县孙坪村党员测评纪实
苍溪县孙坪村党员测评
·【通稿】违法用地问题突出 九名市州长进京
·何树平任广元市委书记(附工作履历)
曝光台
文天祥后裔文策谏言如何杜绝腐败
文天祥后裔文策谏言如
15岁孩子成立“东氏集团”驾豪车多地作案
15岁孩子成立“东氏集
山西一普通借款被敲诈过亿还陷入连环虚假诉讼
山西一普通借款被敲诈
第二十一届中国(余姚)塑料博览会开幕
第二十一届中国(余姚
图片资讯
习近平中国新发展理念
习近平中国新发展理念
苍溪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一心为人民健康保驾护航
苍溪县疾病预防控制中
今日苍溪县援鄂抗疫医疗队10位队员集结出征
今日苍溪县援鄂抗疫医
中国电子家电企业国际化高峰论坛在余姚开幕
中国电子家电企业国际
民声传递
·苍溪县是谁在剥夺侵占村民依法享有的权益?
·一带一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之我见
·国家如何监管麻将机及党政人员打麻将
·广元市青川县法官杜刚公开支持造假售假、损害
·苍溪县多措并举开展道路客货运输突出违法违规
公检法司
·2020年非法经营借贷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发改委刘振秋被双规——全球最大的犯罪集团”
·四川副省长彭宇行疑被策反被查
·旺苍县委原书记刘亚洲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
·江西8名“保护伞”落马 杀人仅判三年半
焦点网谈
·苍溪县一村官诈骗勒索国企侵吞集体几百万纪委
·中国纪检监察报刊文2024加大深化惩治群众身边
·学校强行损毁他人巨额财产都是法盲校长霸凌惹
·止暴制乱 幕后黑手必须被斩断
·7月底前 这16省份有一笔钱将发放到位
注:凡本网刊载的网民来信和转自其它媒体网站的信息资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及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有侵权请与我们联系一经核实立即删改。未经书面授权禁止转载、摘
编、复制或建立镜像。建议您使用1024×768 分辨率、Microsoft Internet Explorer 7.0浏览器以获得本站的最佳浏览效果
版权所有·四川火眼刷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蜀ICP备16009268号-4 公网备: 5101065083016号 地方发展通讯社同盟网站 主编QQ:915360888
本网主编急电:13880331708 本网英文域名:zgxsw.xin 国际第一域名:zgxsw.org 投稿邮箱:915360796@qq.com
本网律师:陶书伟 执业证号:xxxxxxxxxxxxxxxxx 律师咨询电话:13183558165 执业类型:渋法事务专业辩护达人
  • 中央网信办与国家互联网办公室举报平台
  • 四川省公安厅信息网络安全报警服务网站
  • 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

  • 分享按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