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裁判文书网5月26日消息,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于2015年11月30日出具了雷政富犯受贿罪刑罚变更刑事裁定书,对雷政富减去有期徒刑十个月。
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的裁定书显示,执行机关建议称,罪犯雷政富能认罪悔罪,听管服教,遵规守纪,劳动改造较好,认真学习,有悔改表现,提请减刑一年。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对减刑建议无异议,减刑幅度由人民法院裁量。经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罪犯雷政富在服刑期间获3次记功行政奖励。
2013年6月28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雷政富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雷政富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0万元,追缴雷政富受贿赃款316.5053万元上缴国库。雷政富不服提起上诉。2013年9月17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雷政富刑期从2013年2月1日至2026年1月31日止。
2012年底,网上传出“重庆市北碚区委书记雷政富(正厅级干部)不雅视频”。随后经重庆市纪委调查核实,确认有关不雅视频中的男性为北碚区区委书记雷政富。2012年11月23日,重庆市委研究决定,免去雷政富北碚区区委书记职务,并对其立案调查。
雷政富2007年5月开始担任重庆市北碚区区委副书记、区长,2010年6月成为北碚区区委书记,为厅级干部。之前曾在垫江县任职。
雷政富是十八大后第一位落马的正厅级官员,现于重庆市九龙监狱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