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党的十八大以后,党中央提出了“老虎苍蝇一起打”的反腐新举措,中央巡视组奔赴全国各地,中华大地掀起了反腐新浪潮,大大小小的“苍蝇”“老虎”相继落马,全国人民拍手叫好。但是也有少数苍蝇极具各类隐身术,屡遭举报,但屹立不倒。
安徽霍邱村官梁昌广就是这样一个范例。多年来群众反映、媒体爆料,贪腐事实俱在,却仍然“玉树临风”,成为目无法纪、独霸一方的村官中的“不倒翁”。我们不仅要问?真的是隐身有数,还是保护伞太强?真的反腐利器对他不起作用吗?且拭目以待。
村官梁昌广的发家史和群众的举报路
2009年,全国数百家媒体头版头条相继以《安徽最牛村书记开办黑砖窑二十年 毁坏百亩良田 》报道了安徽省六安市霍邱县石店镇彭桥村党支部书记梁昌广的违法、违纪事实:
一、梁昌广1998年开办窑厂,于2002年由镇政府直任为彭桥村书记,有了职权后开始圆了他的村干梦, 也是他捞财梦想的实现,从此开始了他开办窑厂历时二十年,无任何审批手续,毁坏耕地150余亩,大挖深坑几十米,强占村民耕地,从未给过任何补偿。村民们多次集体到县、省上访,问题长期无人过问,梁昌广毁地烧砖、欺负百姓。
二、梁昌广任村书记以后,家住在县城里却超越权限,把持村委会公章,但凡村民外出打工、婚、丧、嫁、娶、办五保户,只要盖本村公章,梁昌广都要收费,如五保户办证盖章一次收700元,村民建房盖章一次性收600元,村民孙某因急事需要盖章一次性收1000元,村民尽管花钱但盖章也并不顺利,有的人除了请吃、送礼外,还要折腾上很长一段时间,才能盖上那“宝贵”的一章。为此造成其与彭桥村群众矛盾激化,国家反贪立案标准是贪污或受贿5000元人民币立案查办,虽然梁昌广是村官,不一定适合于这一针对国家公职人员的规定,但是没有人给梁昌广算一下账,到底收了无辜百姓多少钱,地方政府没有人主持正义,让梁昌广如实退还这些本不该收的昧心钱。
三、多行不义必自毙,2010年媒体再次介入调查,梁昌广违法乱纪行为公之于天下,梁昌广这个土皇帝终于在2010年被免去了彭桥村党支部书记职务,就在没有任何处理结果时,而镇党委政府另出奇招,梁昌广被安插到石店村继续担任村干部。
四、梁昌广非法敛财,完成了原始积累,拥有了自己的建筑公司,向某副县长行贿、毁坏耕地几十亩建“阳光新区”搞房地产开发。经司法机关立案查处,某副县长因受贿身陷囹圄,而梁昌广仅仅做停职处理。按我国法律规定,行贿罪与受贿罪等同对待,梁昌广不仅没有被绳之以法,反而连个开除党籍的处分也没有,而且停职以后,被镇党委政府安排异村任职。上述违法事实存在,且被多家媒体披露,但地方政府沆瀣一气,不予处理。
以土地流转买地建房 国土局有法不依
梁昌广在彭桥村被停职村党支部书记职务后,被镇党委政府异地安置到石店村又当了村干部。梁昌广借职务之便,伙同其胞弟梁昌发非法购买石店村22户村民承包地共50余亩(每亩1800元),又占用村预留耕地20亩总占地70亩搞联排别墅房地产开发,这一违法违规的房地产开发从一开始就受到石店村广大群众的强烈反对,村民多次反映到省、市、县国土有关部门,多家媒体也介入调查,霍邱县国土局迫于外界压力匆匆“立案调查”,但时隔一年多,联排别墅建设不仅没有停工,而且从最开始“立案查处”时的20多套,变成了现在的总建房数量为47套。每套以40万左右价格向外出售,并且承诺可以办合法的产权证.每套房以5万元的押金作为保证,由此看出当地政府的官商勾结的现实。梁昌广占用集体土地搞商品房开发,一个查处了两年的案子,结果是越查越建,顶风蛮干,地方政府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最为可气又可笑的是县国土局出具的调查结果回复:“另据调查,2010年初,石店镇石店村、支两委根据新农村建设的有关政策规定,在石店村推行村民集体建房试点工程,对符合建房条件的本村村民的11户村民集中统一规划建房,其中有11户建房用地经霍邱县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此地块建设时,梁昌发另有2.39亩建设用地未经依法批准,所建22间房属于违章建筑。霍邱县国土局对梁昌发(系梁昌广弟)违法占地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上述回复中所说的集中统一规划建房的11户村民,梁为了证实这11户名单,竞把自己的母亲、外甥、妹夫、侄子都列入代建人员之中。换句话说,11户村民是假,梁昌广一家子是真。而国土局调查结果却帮忙说假话,让群众非常气愤。村干部和群众一致认为:梁昌广滥用职权、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手段恶劣。梁昌发建房行为和村里挂不上一点边,其建房屋全是个人行为,梁昌发的违法建设行为是官商勾结的支持和庇护的。
2013年4月21 日,中国有线电视台和中国日报网以《安徽霍邱:国土局充当保护伞,私产房老板圈地敛财》为题报道了此事.记者到现场调查取证梁昌华违法建房现场。记者发现,当年所谓已经得到霍邱县国土资源局立案查处的违法案件没有得到一点处理,并要求告知对梁昌发在2.39亩违法所建22套房的处理结果可是(对违法行为如何处罚?对违法所建成的房屋如何处理,是拆除还是没收?)霍邱县国土局总是找各种借口进行推诿,时至今日,时隔两年,霍邱县国土资源局一直没有任何处理结果。对梁昌广、梁昌发兄弟二人的土地违法行为,霍邱县国土局视而不见,有法不依,其中猫腻,只有等中纪委出马才可彻底查清。
是谁在违法任命梁昌广?纵容之后的结果必定是贪腐
梁昌广拥有自己的建筑公司,然而想建房就要有土地因此打着土地流转,搞新农村建设为名到处圈地,屯地,为搞房地产买地为自己开发打基础,到处以3万左右的价格买地留给自己房地产打基础例如:他现在已经购买土地多处。为了低价购得土地拉拢村民组长到处物色成片购买。连村组的沟塘都不放过在韩店粉坊一口大塘低价格收购.用推土机推平用作开发村民有苦难言。梁昌广深知这一赚钱要诀。但是开发离不开土地,要有土地就得独揽村里大权。
2011年,霍邱县石店镇彭桥村党支部换届选举时,梁昌广在落选后,他又被镇党委政府一班人安排到石店村参加村两委换届选举。梁昌广唯恐落选,于是,2011年四月下旬利用担任村委员的便利,自已出钱和费用全包组织石店、韩店(两个村合并为石店村)村民组长,党员及村干部全体人员到黄山旅游,又于2011年6月份在石店村两委换届选举时每人送金龙魚5升装食用油一桶和二十元钱。后来尽管没有达到在石店村当选村党支部书记的目的,但最终达到了在石店村当选村主任的目的。让老百姓真正看到执行中央的(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的换届纪律以的要求。对其违法违纪行为纵容造成的,以致在选举中又旧技重施,继续违法违纪,尽管石店村村民多次向有关部门举报梁昌广贿选问题,最后石店镇分管纪检的干部回复说送油和钱是庆祝党的生日七一的个人心意,至今没有得到任何有效回复。达到目的后,梁昌广于2011年11月8号组织为此次选举做出贡献的人员共34人包专车到江苏华西村和南京中山陵等处游玩以示回报。
长期顶风违法谁来管?!
位于石店镇彭桥村彭一村民组霍陈路北的2.3亩多(约1500平方米)土地,系村民韩某的家庭承包地。韩某2000年为办厂在上述土地上建造了40多间厂房及住房,因历史原因没有履行用地审批手续。 2004年因破产还债原因,霍邱县法院(石店镇法庭)把韩某上述土地上的部分房屋(占地约659.45㎡ )拍卖移交给了石店镇石店村梁昌广的弟弟梁昌发,剩余房屋依然归韩某及家人所有。但霍邱县法院(石店镇法庭)拍卖移交给梁昌发的仅限于房屋,并不包括土地使用权,现上述房屋所占用土地的性质还是农用地,承包经营权归韩某所有。
2013年霍邱县因扩建霍陈路征用了上述土地中的部分土地及房屋,长期居住在北京的韩某得知消息后,便向石店镇政府及有关部门索要征地及拆迁补偿款。令韩某想不到的是,这笔补偿款竟然被梁昌广的弟弟梁昌发领走了。
原来早在2005年,梁昌广就利用其担任彭桥村书记的便利,以彭桥村委会的名义向国土资源部门出具了虚假用地申请,虚构了彭桥村兴办“宏宇彩瓦厂”用地的事实,把韩某的上述家庭承包地在韩某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全部变成了彭桥村委会的集体建设用地。
霍邱县政府于2006年为彭桥村委会颁发的1402030712351号建设用地土地证相关资料显示,彭桥村委会的的宏宇彩瓦厂宗地图占地四至不担包括了霍邱县法院(石店镇法庭)拍卖给梁昌发的部分房屋(占地约659.45㎡ ),竟然还包括了拍卖后剩余部分使用权属于韩某及家人的占地近900 ㎡的房屋,同是一块地,彭桥村委会拥有的是2006年由霍邱县政府颁发的建设用地使用证,供彭桥村建宏宇彩瓦厂使用,韩某拥有的是在霍邱县有关部门2008年向韩某家补办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书》,确定了该地块韩某家庭从1995年到2025年共30年的合法承包经营权,真让人怀疑这是霍邱县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的疏忽,还是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得到了某种好处。
更令人不能理解的是,即使按照霍邱县政府于2006年为彭桥村委会颁发的1402030712351号建设用地土地证记载,这2.3亩多(约1500平方米)土地的用地单位(使用权人)是彭桥村委会,那么,2013年霍邱县因扩建霍陈路征用了上述土地中的部分土地及房屋的补偿款应当直接补偿发放给彭桥村委会才符合法律规定,梁昌发又是凭什么从政府部门直接领走?
韩某多次从霍邱县相关部门查询宏宇彩瓦厂的信息,在相关部门均无看到关于宏宇彩瓦厂的备案记录,彭桥村村民也没有任何一个人知道彭桥村还有一个村办的宏宇彩瓦厂。
梁昌广瞒天过海,移花接木,其弟梁昌发侵吞村民韩某土地财产补偿款,中饱私囊,可谓有恃无恐,仗势欺人。
编后语:一个在反腐领域属于苍蝇级的梁昌广为何在广大村民举报后不能得到查处?外部环境条件不得不令人深思。以习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高举反腐利器,打虎拍苍。相信梁昌广这只苍蝇也会在历史的潮流下,受到应有的惩处。我们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