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是税务改革大年,金税三期数据比对升级、国地税合并联合稽查、社保划归税务征管、个税改革…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试点取消企业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发的通知》文件公布,必须提醒大家两点:
今后会增加身份验证方式,加强公对私管理;
加强向个人银行结算账户转账管理。
提醒各位,今后公对私、私对公的这种走账形式直接成为税务稽查的重点。
12月1日起,公对私转账不能再有了!
不管是公司账户还是个人账户。一旦被检测到资金流向异常,你将被清查。
假如你们公司经常公对私转账,你们会面临哪些风险呢?
➯何为对公?何为对私?
公对公转账有同行转账和跨行转账之分,同行之间转账一般是即时到账,跨行转账则会有所延迟,需要对方提供收款单位名称、收款单位账号、收款单位开户银行名称,并开具“货物、劳务及应税服务流”(合同)、“资金流”(付款)、“发票流”(开票)三流一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对公账户的作用
1、开发票、扣税需要对公账户,这也是最重要的规定
2、公司间交易往来需要对公账户转款
3、进出口贸易行业,需要首先要办理对公账户才能办理进出口经营权
4、办理社保、住房公积金都需要对公账户
➯对私账户的规定
原则上说,一般的公司账户是不可以转账到个人账户的,银行对此也有规定:通过网上银行可以给支付个人,但是需提供相关资料,否则银行有权拒绝处理。
公对私转账,风险有哪些?
>>>>1、挪用公款
公司账户的资金往来一般是摆在明面上有据可查的,而若是转到老板的私人账户,就难以区分到底款项是公用还是私用的,前段时间某公司财务人员挪用巨额公款打赏平台主播的案子还历历在目。
根据法律规定,公司的资金必须要收到监管,不可挪做私用,一旦发现有挪用公款的行为,严重的会被定罪入刑!
>>>>2、偷税漏税
都知道财务做账一定是要有原始凭证的,而很多通过个人账户转出去的款项账面不透明,没有依法的纳税凭证,很有可能不会提供增值税发票,这就有偷税漏税的嫌疑了,一旦被查,企业将会面临巨额补税惩罚。
>>>>3、洗钱嫌疑
一旦个人账户大额收款累积次数过多,就会被银行列为重点监控对象,排查是否存在洗钱的可能。注意,会被列入重点监控的不仅仅是金额大,而且是一年内收款次数多的对象,并不是所以大额交易都会被监控。
根据大额支付交易的规定: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之间以及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与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之间金额20万元以上的款项划转属于大额交易,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短期内累计100万元以上现金收付属于可疑交易。
金三启用以来,已经有很多企业因为历史资金流水不明,被系统通过税务申报的数据排查出了问题,有虚开发票用来抵税的,也有压根没有入账的不明收支。
都被要求补缴税款几十上百万,不补?
就等着税局的人上门来搬账本吧!
那么究竟哪些发工资转账行为,触犯法律呢?
这样发工资,就是偷税!
今年,广东省鹤山市地税局稽查局对当地某制造企业进行税务稽查时发现:
这家企业在2014年——2016年期间,通过非法冒用他人的个人身份信息的方式。
虚列10多名企业人员,虚增工资费用60多万元,以此偷逃所得税20多万元。
最终这家企业被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40多万元。
很多企业都这样发工资,但这三种方式发工资就是偷税:
❶ 虚列人数,给银行发的付款指令却跟申报人数不符,员工参保人数和个税申报人数也对不上;
❷ 虚增工资的方式虚增薪资费用,银行流水明细跟工资表不匹配;
❸ 分摊高新员工薪水。
这类操作的特点很明显:
大部分员工的工资都在起征点上下徘徊,企业平均薪资值也低于市场平均水平。
这类小微企业很多,受到波及的必然少不了。
如今社保由社保统一收取,社保和个税信息不一致的情况下,税局很容易发现异常。特别是金税三期以后,税务稽查成本非常低。
经过大数据对比,系统分分钟预警,就看税局是不是查。
要查的话,哪些是重点查处对象呢?
这4点,将成重点检查对象
>>>>1、虚开发票的,必将清算
税务已经打造了最新税收分类编码和纳税人识别号大数据监控机制。
今年可能将有更多企业因为历史欠账虚开发票被识别出来!
>>>>2、严格管控高收入个税
今年中国将参与涉税信息交换。
高收入、多渠道、多类型收入的将面临严查。
>>>>3、股权转让税务政策面临变数
之前中国各地热火朝天的合伙基金的避税政策可能要清理甚至要改正。
因为目前其实股权转让这一块个税已经明确了。有些地方执行出现了偏差,必须清理和改正。
>>>>4、征税辐射新兴行业
2016年,直播这个新兴行业站到了风口上。
网红主播们迎来身价三级跳,年收入动辄几十万元、上百万元。而很多高收入的主播“新贵”,其实连个税都没交。
但去年,最终补缴了税款6000多万元。
所以说,中国将没有新兴行业不在税务监管范围,税务监管将没有法外之地了。
个税稽查对企业的4个直接影响
1企业虚增费用、虚假申报、少缴企业所得税款,以偷税论处:
税收征管法明确规定,纳税人在帐簿上多列支出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
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的,属于偷税。
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企业帮助员工偷逃个税,也存在着被处以偷税罪的风险:
税收征管法规定,扣缴义务人在帐簿上多列支出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
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公司财会人员的风险:
会计法规定,会计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会计有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
其中的会计人员,五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
财务的小伙伴,要特别注意。
4企业非法利用他人信息的风险:
企业未经同意擅自利用他人信息,并且将信息用于非法得利。
根据法律规定:
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
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实施犯罪活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万一被发现,可能面临被起诉的风险。
前不久西安的王先生就发现自己的信息冒用发工资,导致自己无法申请经适房,目前已将该企业起诉。
所以说,企业按实际员工薪资发放情况计提费用、申报个税,老老实实交税,才是真的。
公司的业务往来也一定要按照规定走公帐,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想着走私账偷逃税款。千万不要因小失大!
来源:中国地方发展通讯社 作者: 不祥 主编:文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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